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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保护费”就砸你铺面!12个小混混竟如此嚣张!

2016-08-08 09: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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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冯彬芝 林翠慧  图/网络
保护费拿来?不给就砸你店面!日前,蕉城一恶势力团伙向商铺收取保护费不成,持刀打砸多家店铺,造成铺面严重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近日,蕉城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敲诈勒索商户的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12名。

 

 

 拒交“保护费”店铺被砸 

 

 

 

 

赵女士(化名)在蕉城区蕉北辖区内开了一家旅社,今年6月开始,经常有年轻男子到其店铺索要“保护费”,并扬言如果不交保护费,店里就会有麻烦。当时赵女士也没把这事太放在心上,以为对方只是说说,不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所以多次拒绝了对方。不料,6月21日晚23时许,5名持关公刀的男子冲进旅社把店里的电视机、玻璃和店内物件砸坏,随后扬长而去。

 

 

案件发生后,蕉城警方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走访等工作,调查发现2016年以来在汽车北站附近营业的多家商铺曾受到恐吓,被要求缴纳“保护费”。 接警后,蕉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刑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连夜展开侦查工作。专案组经过十余天的缜密侦查,初步确定了该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和活动规律。

 

 

  顺藤摸瓜抓十二嫌犯 
 

 

为了尽快将该团伙一网打尽,蕉城刑侦大队便衣中队全员出动,7月10日下午17时,在城区一家娱乐场所附近成功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名。而后,次日凌晨3时许,又陆续抓获该犯罪团伙成员8名。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都是在“阿锦”(外号)手下做事,平日里从事快递员、服务员等职业,到晚上便和其他团伙成员到蕉北辖区的店铺店主及个人追讨保护费,该团伙内的多数成员都曾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贩毒、故意伤害等被判刑,这些人在汽车北站一带恶名昭彰,导致在此营业的店主们均敢怒不敢言,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蕉城警方刑事拘留,另有2名人员因未满16周岁,被依法责令家属带回严加管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市民如遇此类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注意保留现场证据,选择忍气吞声只会助长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切不可与嫌疑人正面冲突,以免造成自己人身安全的伤害。
 
法律链接: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nd·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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