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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女子网恋闪婚后频遭家暴,忍受不了竟然……

2015-07-14 11:56: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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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霞浦女孩小张与男友小吴在网恋后即闪婚,谁料到,婚后才发现与丈夫性格不合,两人常为一些琐事争吵,丈夫还对她实施家暴。不堪家暴折磨的小张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她勇敢地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及赔偿,获法院支持。近日,霞浦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

 

闪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

 

 

 

  据悉,小张和小吴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两人是网上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的。2012年,两人网恋后还没多久,小张就怀孕了。当年3月,小张和小吴依法登记结婚。同年11月,小张生下一名女孩。

 

  话说新婚没多久,又有了孩子,小张和小吴新婚生活应该是幸福甜蜜的,但小张在婚后却慢慢发现,由于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双方的性格缺点、观念差异在婚后逐渐暴露出来,两人不断为一些生活中的小事发生激烈争吵,丈夫甚至对其动粗。

 

  2014年1月,小张和丈夫小吴又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经派出所调解和好。同年7月,小张和小吴又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中,小吴再一次对小张动粗,导致小张右侧骨膜穿孔,伤情为轻微伤。这次争吵后,双方就此开始分居生活。

 

妻子对家暴勇敢说不

 

 

 

  分居后,小张并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家庭暴力令其寒心。因此,她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抚养与小吴的婚生女,并要求丈夫小吴支付赔偿金。

 

  根据小张提供的证据,霞浦法院认定小吴对小张实施了殴打行为并致小张受伤,应认定小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双方之间的矛盾及小吴所实施的家暴行为,不仅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更对小张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作为过错方,小吴应赔偿小张的各项经济损失。

 

  同时,基于两人的婚生女未满2周岁,小张请求女儿跟随其生活,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支持。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小张抚养,小吴支付小张15037元的各项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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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网(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美花)

责任编辑:L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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