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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爆社区收取私房租赁税违法

2014-11-06 16:15: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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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日,有网友向大梦君反映:最近有人说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到我们商铺收取私房租赁税,说得还振振有词,但总觉得这是假的,像诈骗行为。

 

  还有网友留言:凭什么让社区收这笔钱,我们又没有收到什么通知,为什么要相信他们!

 

  甚至有网友发帖: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本来税负就重了,我们做小本生意的,再这么征税我们一个月都不要赚钱了。

 

  为此大梦君特意走访蕉城区地税局,帮大家求实真相。

 

  大梦君从区地税局蕉南分局副局长谢明德处了解到,私房租赁税确实已经由社区工作人员代征了。由于个人房屋出租收入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导致私房租赁税款长期流失严重,为加强该项税收征管,蕉城区政府已召集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多次开会讨论,最终确定将地税局的私房租赁税收依法委托各社区代征,目前已经完成前期工作部署并进入具体征收阶段。

 

  下面大梦君给大家做了几个小问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问1:为什么有的纳税人对房屋租赁税转交社区办代收一无所知呢?

 

  答:前一阶段,区地税局开展了“送税法进社区”活动,在蕉城区政府门口的电子显视屏上打出公益广告,利用“科学普及周活动”契机,组织人员前往小东门老人活动中心宣传私房租赁税收政策,召开一场较大规模的纳税人座谈会,与团区委共同开展青年志愿者送税法上门等活动,争取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今后将大力开展“私房租赁税收连接你我他”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知识竞答、上门约谈等形式,使大家对私房租赁税收政策有更深的了解。

 

问2:为什么私房租赁税收要委托社区代征呢?

 

  答:虽然这几年区地税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对私房租赁税收的征管,但收效甚微。相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社区具有熟悉情况、联系广泛的特点,实行委托代征能够形成各方面齐抓共管,全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如今,在全国有很多地方私房屋租赁税也采取了委托代征办法,而且经过多年实践,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日前,宁德市政府下达了税收保障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加强税收征管。

 

问3:遇到私房租赁税收有关政策问题该向谁咨询?

 

  答:区地税局与各社区建立了联系对接机制,经常性深入各区进行指导,对社区办税务代征的工作人员进行多次的上岗培训。遇到租赁税收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如对此还有疑议可以通过12366纳税咨询电话或直接到蕉城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届时地税人员会给大家答疑解难。

 

 

问4:租赁税应该征收多少?谁来缴税?

 

  答: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月租金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租金收入的4%;月租金收入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租金收入的6.5%;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综合征收率为租金收入的8.18%;个人房屋用于自已生产经营的,综合征收率为房产原值的0.9%。私房租赁税收一年征收1次。纳税人为产权所有人(出租人),地税机关也可以根据《福建省房产税实施条例细则》第三条规定确定由租用者代扣代缴。

 

  国家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大梦君呼吁大家,要体谅税务人员和社区代征人员的工作难处,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社会,争做一名合格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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