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关于深入开展全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拆除蕉南辖区内违建建筑中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全省“两违”综合治理莆田现场会精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全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自2014年起,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三都澳管委会要按照“依法依规、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力拆违”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类别、分期分批开展拆违工作。当前重点治理以下四方面:一是违法占用耕地;二是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四是交通干线两侧的违建。六方面的“两违”建筑物要先拆:①党员干部的违建;②安全隐患大的违建;③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的违建;④顶风突击的新违建;⑤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⑥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
八都镇周末严打“两违”建设行为
二、严禁买卖土地。凡是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非法占用土地。凡是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四、严禁未经批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抢建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五、凡是违法违规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行整改,对责令限期拆除而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层违建物轰然倒塌
六、严厉打击各种抗法行为。对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且阻挠、围攻、滋事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鼓励群众参与“清违”专项行动。如发现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广大人民群众应予以监督并积极举报(举报电话:2962856)。
蕉城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1日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8-12)"蕉城霍童溪杯”第六届宁德好风光全国摄影艺
- (2014-08-12)“蕉城霍童溪杯”第六届宁德好风光全国摄影艺
- (2014-08-12)扫一扫“大梦蕉城”二维码 每周一惊喜
- (2014-08-19)“蕉城霍童溪杯”摄影展征稿
- (2014-09-02)刘兆玄与张纪中将在蕉城共舞《王道剑》
点击排名
- (2015-12-21)中共宁德市拟任22位处级领导职务公示
- (2016-08-12)宁德公安公布第九期“负案在逃会头/会脚”通
- (2016-07-05)暑假开始了,宁德孩子都喜欢去这里!
- (2016-07-26)第四波通缉名单来袭:在逃会头/会脚哪里跑?
- (2017-03-07)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H7N9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工
- (2017-03-07)关于人感染H7N9流感你应知道的常识
- (2016-09-23)宁德公安公布第十四期“负案在逃会头/会脚”
- (2017-06-01)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四)
- (2015-12-05)寻人启事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