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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公安公布第九期“负案在逃会头/会脚”通缉名单

2016-08-12 18:17: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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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缉
宁德公安公布第九期“负案在逃会头/会脚”
通缉名单
 
以下为通缉人员及具体涉案情况:
 
彭嫦华:女,1963年1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贝乾路73号。彭嫦华于2010年12月至2013年9起在蕉城区环卫处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4场,共非法组织270多人次会员参会,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额为300多万元,造成来报案的会员损失20多万元。
 
刘祚呀:男,1985年07月1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芹屿村牛桐湾5号。刘祚呀在戴某琴等人处参加多场民间互助会,标走多名会款,并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从2014年8月起拒不返还所标会款,造成戴某琴等人经济损失约15万元。
 
陈月春:女,1969年08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礁溪村27号。陈月春从2012年8月至2014年11月在宁德市蕉城区聚宝楼A5-301室非法组织3场民间互助会,非法组织173人次参会,现发生倒会,造成参会会员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詹素琴:女,1962年06月0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宁德市蕉城区蕉北西北路前炉弄1号。詹素琴2010年12月起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3场,于2014年12月全部倒会,参会人员200多人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多万元,造成会员损失20多万元。
 
叶丽娟:1988年05月25日出生,女,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马洋村田洋49号。2010年至2011年期间,叶丽娟在福鼎市点头镇以做“民间互助会”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发生倒会潜逃,造成林某等三人损失28万余元。
 
 
林凤妹:1965年11月19日出生,女,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龙田村海屿189号 。2011年至2011年8月期间,李某在福鼎市点头镇以做“民间互助会”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发生倒会潜逃,导致会脚邵某损失金额5万余元。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林凤妹在李某所组织的民间互助会中,存在协助李某组织民间互助会的行为。
 
 
陈雪平:1974年12月28日出生,女,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福鼎市点头镇点头委上街一巷2号。2010年至2011年9月期间,陈雪平以做“民间互助会”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发生倒会潜逃,造成纪某、张某、石某等人会钱无法收回损失19万余元。
 
 
李崇:1981年01月16日出生,男, 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前岐镇福东街海滨路75号。2012年9月19日,李崇以经营“木材生意”、购买象牙等缺少资金为借口,先后多次从刘某处借款,在支付了几个月的利息后,即拒不还款并逃匿,造成刘某损失金额19万余元。
 
 
陈守铭,男,1993年6月20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 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学校弄12号。2013年至2015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守铭伙同他人在屏南县古峰镇非法组织民间标会20多场,吸收400多人次参会,目前已造成前来报案的会员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此外,还向82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1700多万元,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
 
施林珠,女,1971年7月1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屏南县甘棠乡甘棠村新街95号。2014年至2015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施林珠在屏南县甘棠乡甘棠村甘棠新街林珠店非法组织15场民间标会,吸收320多人次参会,后发生倒会,目前已造成前来报案的会员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
 
 
警方希望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或举报犯罪嫌疑人。同时,警方严正敦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群众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警方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举报人信息警方将对其严格保密。
 

 

·End·

 

来源:宁德公安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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