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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动真格了!涉及12800余人…

2016-07-22 17:12:4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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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蕉城(李娜)近日,大梦君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蕉城区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办工作,改革涉及全区约12800名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改革实施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据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养老保险改革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编制外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蕉城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为8%。缴费基数实行“300%封顶、60%托底”,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费率按单位8%、个人4%缴纳。工作人员退休时,其积累的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金一并计发。

 

 

养老金计发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据悉,此次改革将以2014年10月1日为时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维持原待遇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改革时点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改革时点前参加工作、改革时点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退休后养老金怎么领——直接打入退休人员银行卡中 
 
 

 

 

改革后,蕉城区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

同时,明确延迟退休人员参保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打入退休人员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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