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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中心城区部分地区临时禁飞无人机,具体时段→

2026-04-23 14:44: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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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等

飞行活动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2026年福建省城市足球联赛(闽超)赛事期间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赛事举办期间,对我市上方有关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等飞行活动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及区域

2026年4月25日15时至当日赛事结束,对以宁德市体育中心主会场为中心,半径500米区域进行临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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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制对象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三、管控措施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以上管制区域内实施“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和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放飞行为。

(二)在上述行政区域内确需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转播、航拍、警务等飞行活动和放飞空飘物的,应当依法经负责重大活动空中安全的机构或部门同意。

(三)对违规飞行行为,妨碍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民航等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宁德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3日

 

 
 
来源:宁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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