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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菊池商厦火灾事件后续情况通报

2016-02-02 18:0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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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9.16”菊池商厦火灾事件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那些被送往医院救治的孩子们如今情况怎样了?是否得到了相关的治疗、入园安置和法律援助?案件是否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1月29日,记者从蕉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获悉,目前在市医院挂档(尚未办理出院手续)的学童有5人。2名成人,参与救援的唐克登和林灼分别在宁德市医院、宁德市中医院接受外伤治疗。

 

  市医院介绍,5位学童分别为石某某、吴某某、江某某、李某某、江某某。在5位学童中,有3名学童:石某某、吴某某、江某某曾在福州做了电子支气管肺泡灌洗术,期间蕉城区有关乡镇派人负责陪同到福州跟踪病情,做好相关服务。另有几个患者到上海等地做了检查。目前治愈情况良好,尚有个别还在继续治疗中。

 

  “对于以上5位学童及成人患者的病情蕉城区卫计局会继续跟踪。”蕉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急办主任赵美爱告诉记者,从事件始发时间到目前为止,该局一直负责对接受治疗的人员进行阶段性的病情了解与跟踪,并派有专人在医院负责学童在复查中的门诊、随诊引导工作,为学童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与医务科沟通,并对学童的门诊、随诊进行病情跟踪。

 

  另据蕉城区教育局介绍,截至2月2日,东湖幼儿园303名学童中,明确分流去向219名,自行选择25名,确定休学54名,不及龄5名。为了保证分流的学童能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分流儿童进行回访,了解学童学习情况,确保学童回归正常学习生活状态,并要求各接收幼儿园关注分流学童的身心健康,一旦出现情绪波动,立即安排心理专家对学童进行心理疏导。

 

  就申请法律援助事宜,蕉城区司法局介绍,截止到1月28日,在“9.16”火灾事故中住院的儿童中,共有69名儿童家长到蕉城区法律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后期还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儿童家长需申请法律援助的可继续申请,但应尽快。区司法局指派宁川律师事务所负责后续法律诉讼代理事项。目前,相关方倾向于以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同时,律师事务所已多次与公检法部门沟通配合,积极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对于案件的处理,蕉城公安分局表示,火灾发生后,经警方工作,犯罪嫌疑人汤某珍(花店店主)、汤某玉(花店店主)、杨某玲(东湖幼儿园园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另一犯罪嫌疑人宋某英(花店员工)也于9月18日 投案自首。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汤某珍、汤某玉、宋某英等3人涉嫌失火罪,杨某玲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现4人均羁押于 宁德市看守所,案件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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