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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不要再到水库游泳、垂钓了!巡逻队无处不在!!!

2015-07-14 12:00: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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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谢健玲  图/苏诗瑶

 

  巡查金涵水库,保障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实现100%。7月7日,记者在金涵乡里占村看到一辆电动巡逻车正在库区周边巡逻,淅沥的雨声和跳动的雨滴,却没有阻挡巡逻队员前进的步伐。

 

 

  每天,不论清晨还是黄昏,风吹还是日晒,金涵水库的库区周边,都有一组巡逻队,风雨无阻,巡查保护着整个水源地的用水安全。

 

 

  “今夏以来,我们专门成立了一支巡逻队保护水源,也专门负责水库周边的安全,并加大对库区管理宣传力度,严禁市民在库区游泳和垂钓。”金涵水库负责人如是说。据了解,此次巡逻队伍一共有4组,每天安排1组3个人对库区周边进行巡逻。

 

 

  记者还在金涵水库管理处办公楼看到,一位工作人员正在通过视频监控库区周边安全。“我们不仅有巡逻队,还有一套完善的配套设施,通过监控视频系统与高音广播系统相结合的创新做法,加强水库管理,保护水库安全,确保科学合理用水防旱抗旱。”金涵水库巡查人员骄傲地说,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实时视频监控发现库区违章野游者或垂钓者,先通过高音广播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执意行动,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巡逻队员到现场劝说违章者离开危险区域,并保证水源质量不会破坏。

 

 

  沿着小路步行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保护饮用水源,共建生态文明”等60多处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标语四处可见,但仍有一些市民视而不见,贪图一时的凉爽,不顾个人安危及保护水源的意识,公然下湖游泳。

 

 

  下一步,针对炎热的夏天,金涵水库管理处将加大管理宣传力度,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同时记者也再次提醒个别市民,不要到水库去游泳、垂钓,一起保护好我们这个城市共有的“大水缸”。

 

  最后,大梦君想说,水火无情,生命无价,请别拿生命安全当玩笑,请勿下水库洗澡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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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个人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钓鱼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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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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