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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家长,最新学生资助政策来啦!

2022-03-10 18:56:00 大梦蕉城

开学已近一个月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这里有你想了解的
最新蕉城区学生资助政策
快来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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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分两档实施

资助学校范围

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资助对象

一档为建档立卡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

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每生每年1000元。

 

02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
“四免”政策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3.免住宿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4.免费提供作业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一补”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等四类学生。对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一改善”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
特别提醒:每位适龄儿童应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0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在普通高中阶段实行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及一档3000元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二档1700元国家助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还能享受到校内奖助学金。

 

04

中职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在中职教育阶段实行奖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
国家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元。获奖学生由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农、林、牧、渔类)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中职免学费
全日制正常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
顶岗实习
学生通过第三年顶岗实习,可获得一定实习单位报酬。

 

05

本专科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享受多元化资助政策,提供多种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绿色通道

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通过手机 APP在线进行家庭经湘难认定后,根据认定结果申请相应档次的国家助学金或其他资助。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国家助学金可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请获得。特别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奖生奖励8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06

研究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博士30000元、硕士20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业奖学金
奖励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不低于在校生30%,博士、硕士奖励标准分别不高于18000元、12000元。
国家助学金
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对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且无固定收入的,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13000元,硕士6000元。
另有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补偿贷偿+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相关资助。

 

蕉城学生资助服务热线:   2987005    2987003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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