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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蕉城发布2021年第1号河湖长令→

2021-10-24 19:21:00 大梦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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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书秋摄

10月20日,蕉城区发布2021年第1号河湖长令深入推进霍童溪流域蕉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实”向“有为”转变,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盘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控、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等工作,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河。

(二)工作目标

2021-2022年,霍童溪流域蕉城段Ⅰ~Ⅲ类水质比例保持在96%以上,其中Ⅰ~Ⅱ类优质水比例保持在60%以上。到2021年底,霍童溪流域蕉城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霍童溪蕉城段流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显著改善,“美丽河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初步显现幸福河美好景象。

(三)治理范围

以霍童溪蕉城段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全流域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主要包括霍童溪蕉城段干流黛溪、后垄溪、桃源溪、雁乐溪、北溪,5条主要支流,洪口库区等重点湖库,覆盖霍童溪蕉城段沿线的洪口乡、霍童镇、赤溪镇、九都镇、八都镇等5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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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保障基础

提升防洪能力。持续推进霍童溪蕉城段干流防洪提升和中小河流,优化雁乐溪、北溪等流域防洪布局,提升沿线乡村的防洪标准。实施水库、堤防除险加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2022年底,计划完成蕉城区霍童溪流域霍童镇大石溪防洪工程。

 

保障供水需求。加快完善丰枯调剂、多源互补的水资源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各城镇水资源供给水平。

 

强化饮水安全。实施城乡饮水安全攻坚战,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2021-2022年,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实施供水保障工程,加快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1年底前、2022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4%、9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8%、90%以上。

 

(二)推进污染源头治理

严控工业污染。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排查摸底,制定污染源清单和分类整治方案,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分类措施予以处置。

 

严控农业污染。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攻坚战。开展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2021—2022年,全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削减2%以上;2021年底前、2022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2021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3.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保持在85%以上。实施水产养殖整治攻坚战。强化洪口库区水产养殖综合治理,清理超规划养殖网箱。确保于年底前把洪口水库非法养殖网箱拆彻底清到位。

 

严控生活污染。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整治攻坚战。加快完善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立级及以上污水管网排查管理机制。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2021年底前,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上。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绿盈乡村”,2022年底前,霍童溪流域蕉城段“绿盈乡村”占比分别达到80%以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2021年底,推动1个以上乡镇全镇(乡)域落实分类机制,完成1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实现流域乡村振兴试点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

严控入河排污口。全面溯源查清流域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进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霍童溪干流蕉城段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效。

 

(三)提升生态修复水平

湿地及无人岛修复。采取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水、退养还湿(滩)等措施加强湿地保护修复,2022年底前编制和发布霍童溪流域蕉城段湿地保护名录。加大无人岛巡查管护力度,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维护无人岛自然生态。

 

治理流域生态环境。实施小流域生态治理攻坚战,持续开展小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2021年、2022年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分别达到92%、93%以上。

综合改造水电站。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加强在线监控和定期通报,加大对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监督和执法力度。2021年底前,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合格的水电站达到90%以上。

 

打击破坏环境行为。持续强化河湖管护,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排查整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要求做好水利部、省、市第三方发现“四乱”问题整治销号工作。严格落实级流域问题清单项目整治工作,一月一巡查、无人机巡查等明察暗访发现“四乱”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整治销号不跨年。

 

(四)科学合理保护开发

规划引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线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严格产业准入,严禁污染企业向霍童溪中上游地区转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逐步构建以流域控制单元落实各级行政区域责任的全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强化水质目标管理。

 

优化配置。加强用水总量、用水强度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完成霍童溪流域蕉城段水量分配、取水设施核查,对年取水5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口实行在线监控,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编制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切实保障霍童溪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严格保护。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林分结构,每年植树造林0.5万亩以上,2021-2022年霍童溪流域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74.8%左右。建立完善“美丽河湖”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试点,打造一批具有亲水廊道、文化景观带等的“美丽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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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流域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大保护大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

(二)强化制度执行。逐步建立健全流域保护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狠抓工作落实。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和问题清单,对纳入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要参照重点项目管理,优先保障前期要素,优先启动实施。强化目标考核,组织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并对优秀乡镇予以正向激励。

(四)凝聚治水合力。加强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生态环境治理技术,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攻关。加强宣传发动,利用互联网、监督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引导群众积极建言献策,营造全民共建幸福河的浓厚氛围。

 

来源:蕉城区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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