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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2020-03-27 17:17:00 大梦蕉城

宁德市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4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阶段,随着清明节临近,为防止扫墓、祭祖人群聚集,减少病毒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清明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并请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理解支持:

一、暂停组织群体性祭扫活动。全区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骨灰撒海、植树葬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二、暂停骨灰楼堂等场所现场祭扫活动。全面暂停前往殡仪馆、陵园(公墓)、骨灰楼堂(塔)、寺庙等场所进行现场祭扫活动,由场所管理部门统一代为祭扫。

三、强化农村祭扫管理。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为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的防控工作,有条件的可在村(居)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岗,开展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查。

四、倡导群众实行网络祭扫。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烈先人先祖。目前还没有开通网络祭扫服务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上祭扫通道,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网络祭扫的需求。

五、加强祭祀用品管理。严禁生产、经营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祭祀用品;严禁祭品销售商铺借机哄抬物价;严禁沿街沿路设点摆排和在墓区周边公共场所销售祭祀用品。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民政、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强源头管控,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查处。

六、落实属地防控责任。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宣传、民政、卫健、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林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组织管理。要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村(居)要采取电话或微信等形式,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七、全力保障祭扫安全。要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设备进行“三个必查”,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配备完善消防器具,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火源管控,严禁明火、抽烟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八、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现场祭扫服务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要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

九、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发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乡镇、街道和“百名干部住乡联村”支援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所在村的宣传和管控。

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人员假日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区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执行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

宁德市蕉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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